为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提高残疾儿童家庭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近日,十堰市残联筹集资金147万元,对十堰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听力、言语、孤独症、脑瘫、智力障碍等实施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生活补助。
今年以来,市残联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之一,会同市财政出台了《十堰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全力保障残疾儿童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具有十堰市户籍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且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家庭,一户多残家庭按照残疾儿童人数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经审核确定后,采取”一卡通"发放方式,直达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