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期阳光家园辅导员培训班开班
残疾人托养服务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9]10号)精神,6月2日-5日,湖北省第一期阳光家园辅导员培训班在武汉开班。来自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联、项目县(市、区)残联分管残疾人托养工作的干部、阳光家园辅导员共计19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省残联党组书记曾玉兰、理事长韦会林出席了培训班并作了重要讲话。开班典礼由副理事长施李国主持,副巡视员陈三定主持了结业典礼。
通过集中脱产理论学习和实地见习相结合的培训,全体学员对残疾人托养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方式及主要内容,托养对象认定与审核以及机构管理流程等托养工作基本知识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阳光家园辅导员所需具备的基本素质、生活常识与应用计算、劳动技能与体能康复训练、残疾人托养数据库基本要求、康复基本常识和护理基本常识、社区工作等托养服务基本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残疾人心理特点及沟通技巧有了更深刻的领悟,全体学员还到武昌培智中心学校“阳光家园”实地考察见习了日间照料工作方式方法,为“阳光家园计划”在全省推开奠定了良好基础。
“阳光家园计划”是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托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文体娱乐、职业培训和护理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民心工程”。我省现阶段主要以处于就业年龄段的不在业的享受低保的智力、精神和丧失生活能力的肢体残疾人为托养服务对象,采取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托养和寄宿型托养三种服务形式。
自2007年起,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在武汉、黄石和宜昌三地展开试点。目前,全省已建成托养服务机构70所,享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有8400名。
2009年至2011年三年内,我省实施的“阳光家园计划”,拟接收托养对象12000人,提供3.4万人次的托养服务。从2010年上半年开始到2011年,全省1000名阳光家园辅导员将陆续接受培训,残疾人托养服务将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