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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组队参加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十堰市残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6-10
发布者: 教就部

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十残联[2010]37

关于组队参加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各有关企业,各专门协会:

根据省残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残联将组队参加201011月份省残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举办的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为做好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展示我市残疾人能工巧匠的职业技能和精神风貌,营造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残疾人学科学、学技术的热情,增强社会的参与能力,促进我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竞赛项目

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共设置5个大类、19个单项,具体项目为:

()计算机类

1、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组装)

2、计算机网络管理员(www网页设计)

3、计算机操作员(英文文本处理)

4、制图员(CAD制图)

(二)服装类

1、服装裁剪工

2、服装制作工(男、女服装制作)

()工艺、美术类

1、广告设计员(海报设计)

2、摄影师(封面摄影、室内摄影)

(四)手工制作类

1、竹藤制品加工工(柳编)

2、手工木工(木雕)

(五)其它类

1、美发师

2、按摩师

3、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4、插花员

5、水彩绘画

6、数控车床工(车工)

7、数控钳床操作工(钳工)

三、奖励办法

 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设个人奖励和团体奖励:

(一)个人奖励:每个项目取前三名,分别由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取得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技术能手称号”并按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晋升职业资格,已有高级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二)团体奖励:组委会设团体总分奖、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团体奖项,并为获得团体奖的代表队颁发铜匾。

   (三)市残联对参赛获得各类别项目前三名选手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要求

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不仅是对我市残疾人职业培训成果和残疾人技能水平的检阅,更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努力适应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深入挖掘和培养残疾人中的能工巧匠,积极参加全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五、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残联,各有关企业和各专门协会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残疾人中的职业技能优秀人才,按照《竞赛项目》设置的类别向市残联积极报名,由市残联组成十堰代表队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1020日。

联系方式:8492357(教就部)   联系人:贺东云   王金伟

                                   00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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