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问答
一、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政策问答
1、困难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年度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程序:困难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程序: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经当地县以上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3、哪些高校毕业生属于就业援助对象?可享受哪些就业援助政策?
对属于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以及孤儿、残疾高校毕业生,可作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援助政策。
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对政府开发或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用人单位(企业),按照安排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小微企业为这些毕业生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给予一般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60%,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经当地县以上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4、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凭证在全国范围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可在所属社区凭身份证、毕业证等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5、大学生参加职业培训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为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湖北省规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的,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工种,可享受200元-20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可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6、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鉴定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初次技能鉴定。
7、什么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湖北省实施了“就业促进计划”,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发布机构: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湖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问答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如何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
申请条件: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
补贴标准:按照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程序: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
2、如何申请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扶持标准: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可申请2万元至20万元的扶持资金。
申请程序: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的程序进行。在校大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申请,高校毕业生可向工商注册地县级以上团委和人社部门申请。
3、在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如何享受场租、水电费补贴?
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小微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成立时间2年内,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补贴标准: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每天每平方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每年最高可补贴1.8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程序:由孵化基地组织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补贴资金。
基地名单:华中科技大学华工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理工大学孵化器有限公司、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学院、湖北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湖北文理学院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
4、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办理工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信用良好,具备还贷能力。
贷款额度: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申请程序:创业者可向创业地所属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推荐、人社部门审查、相关单位会审并承诺担保后,由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
5、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对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指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
申请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扣减标准: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申请程序:对于在校大学生,凭学校证明,经省级教育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对于离校后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申领《就业创业证》。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实后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税务机关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时间。
相关政策: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大学生创办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如何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可按规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
7、大学生自主创业如何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8、什么是“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为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省政府决定2014-2017年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四年引领5万大学生创业。通过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举措,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3、湖北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1、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岗位上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见习,享受见习补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的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2、就业见习与实习有区别吗?
就业见习与实习有区别。第一,就业见习针对的对象是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二,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其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十堰市当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225元/月),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见习基地为留住见习生,见习工资均大大超出了最低工资标准。
3、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申请,通过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网络或现场就业见习供需对接活动报名参加就业见习,或通过管理服务系统在网上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申报。湖北人才网网址:http://jx.jobhb.com。见习基地受理申报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毕业生回复。(注:目前十堰市人才市场网站正在建设中,随后将向社会公众推送)
4、就业见习管理服务系统如何使用?
第一步:登录湖北人才网站http://jx.jobhb.com,毕业生点击“毕业生见习报名”注册登记个人信息。
第二步:登录进入就业见习管理服务系统后,在“见习岗位浏览”栏目,查询各见习岗位相关信息。
第三步:对于有意向的见习岗位,可点击“申请见习”,可通过“岗位申请记录”栏目查看见习报名记录。
第四步:在“系统管理-账号管理”栏目选择接受邮件订阅,填写正确邮箱地址,系统将会发送新审核的岗位信息至该邮箱。如不需要该信息,选择“取消邮件订阅”。
5、就业见习期满后毕业生的去向?
毕业生如果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录用,见习基地将与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没有被见习基地留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
6、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18家)
十堰太和医院(国家级)
十堰人民医院
十堰市西苑医院
湖北省十堰市寿康永乐有限公司
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
湖北武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十堰汇智忆童教育培训学校
十堰市红十字医院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堰市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
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
湖北省三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十堰市倍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湖北正奥集团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