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残工委办函〔2015〕1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关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采集系统功能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残工委:
按照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总体部署,在省政府残工委、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精心组织安排下,目前大部分地区已进入入户调查填写阶段,为了做好后续调查表的数据录入工作,现将《关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采集系统功能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残工委办函〔2014〕38号)印发你们,希望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对村(社区)城乡划分代码确认(特别是新增区划)结合专项调查软件系统和本区(县)统计局做好对接,按文件精神补充(或修改)完整。严格残疾人调查表指标项逻辑关系的审核,确保质量,扎实做好专项调查工作。
附件:关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采集系统功能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点击附件名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