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残情大调研活动开展情况
进行督办检查的通知
十残联〔2013〕25号
各县市区残联:
5月28日,市残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残情大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十残联[2013]22号),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残情大调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保证活动成效,推动残疾人工作,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决定,将组织调研督导组于8月中下旬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求各地做好自查总结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调研督导小组提前通知各地。
二、组织方式
1、各县市区残联按照省市残联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对当地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总结报告。
2、市残联组织调研督导小组赴各地开展督办检查。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
三、检查重点
1、各地贯彻落实《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十发〔2011〕17号)和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情况
2、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涉残重要政策文件及执行情况
3、开展残情大调研的主要做法,针对发现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4、201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5、当地残疾人工作呈现的特色、亮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相关要求
1、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残情大调研工作,在走访调查、建档立库、分析评估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总结。
2、各地提交的自查总结材料,要层次清晰、突出重点、呈现亮点,涉残项目的数据等要准确详实。
3、请各地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和文字版报送市残联办公室。联系电话:8492373(王飞)、8893207(传真),电子邮箱:syclbgswf@163.com。
2013年7月15日
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