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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多项惠及残疾人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8-12-11
发布者: 人民网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5日上午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就统筹开展2019年就业援助月等10项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就业援助月。元旦、春节期间,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组织开展,针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残疾人提供援助服务和政策扶持,努力帮助其实现就业。

  春风行动。2月—3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3月—6月、10月—11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民营企业招聘周。4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工会、工商联开展,重点面向民营企业提供招聘用工服务。

  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5月第3个周日,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部门开展,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就业。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8月—9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金秋招聘月。9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工会、工商联开展,面向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各类用人单位招聘用工。

  就业扶贫行动日。10月17日,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动员其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11月下旬—12月上旬,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12月—2020年5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国资委开展,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国资部门参与,组织中央企业面向上述省份、有关藏区和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甘肃东风场区高校毕业生、西藏应届中专毕业生等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中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为确保专项活动落实落地,《通知》还专门从加强组织实施、制定活动方案、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工作督导等方面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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